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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全职,发布于2019-05-17)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北京
  • 职位:2019招聘审判辅助人员
  • 信息来源:北京邮电大学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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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 发布时间: 2019-05-17
单位简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简介 朝阳区是首都核心功能的重要承载区,也是连接首都中心城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重要通道,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首都发展大区。朝阳区辖区面积470.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73.9万人,是全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区。二是国际要素聚集。区内云集了除俄罗斯外的全部驻华使馆,集中了全市90%的外国驻京新闻媒体,80%的国际组织、国际商会,70%的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65%的外资金融机构。三是文化底蕴深厚。朝阳区是北京奥运会主会场和北京CBD所在地,拥有798艺术区等文化地标,文化创意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呈高速发展态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前身是北京市东郊区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现有部门40个,其中包含8个人民法庭,目前全院分11处办公,2/3的部门在院外。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行政编制人员的99%,队伍呈现高学历、年轻化的趋势。朝阳法院曾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等多项荣誉称号,近两年来,朝阳法院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民二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双桥法庭、“全国巾帼文明岗”奥运村法庭、“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于洋、“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任小燕等市级以上荣誉70项,不断开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新局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为目前全国最大的基层法院,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党建统领,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区域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2016年收结案双双突破10万件,2017年收结案双双突破13万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合理调整审判布局,科学组建审判团队,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该经验做法被中央深改组办公室《改革情况交流》刊发,入选最高院首批司法改革典型案例。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强化司法责任担当,提升队伍综合素养,打造全面过硬法院队伍。
2019-05-17
2019-06-16
职位描述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适应我院队伍建设发展要求,根据市高院统一部署及我院实际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人数及岗位

招录人数:48人

岗位名称: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优先(不限专业,法律、新媒体、计算机、中文、写作、摄影等相关专业均可

4.年满二十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截至报名结束日);

5.具有干部人事档案或符合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

7.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5月22日——5 29 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提前登录“北京法院网(网址:bj***org[点击查看])”,进入法院公告→其他公告栏目,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在职人员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出具的,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交)。

6)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流程

报名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五、聘用

各法院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各法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七年(含试用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可择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1.试用期内,月均收入约6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2.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84000元—11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3.满足条件考生可解决公租房或职工宿舍。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申报材料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4.招录法院不与非北京常住居民户口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各法院在指定的人事代理机构为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统一办理存档手续。

八、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 010-86377101;010-85998508。

 

报名流程及详细招录信息以北京法院网(网址:bj***org[点击查看])公告为准。

 

 

二O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