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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夏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全职,发布于2019-05-1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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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9-5-17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


  三、招聘条件


  (一)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政治合格、品行良好;


  (三)限宁夏海原户籍,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至2001年5月期间出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编导类、新闻类、中文类、动漫类专业优先;具有从事网络宣传平台内容编辑、维护,传统纸质媒体新闻稿件采编报道、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五)热爱并熟悉新媒体各种产品,熟练掌握各类编辑器、H5页面制作和编辑排版工具,掌握photoshop等制图软件的基础操作;


  (六)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思维清晰、敏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擅长信息搜集与整合,具有一定的策划能力;


  (七)做事勤快,头脑灵活,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6、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208室)。


  2、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持证件不符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实操 面试综合考评


  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实操 面试。实操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和纸质媒体新闻报道作品。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能力。


  (三)考察


  考察工作通过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及家庭成员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照我院现在岗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以及其他权利。


  本公告由海原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海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录聘用人员报名表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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