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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寿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初学历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幼师毕业且后取国家承认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日以后出生)
6.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7.具有寿阳县户籍,或者为寿阳籍生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201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暂未领到毕业证者可凭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2019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暂未领到证书者可凭认定机构(市、县教育部门)出具的带证书编号的证明报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照3张;
6)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寿阳县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
2.考试费用: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3.注意事项
必须应聘者本人亲自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如出现不达规定最低比例情况时,按比例核减聘用名额。
(三)笔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参加县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其中专业知识占90%,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10%。笔试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队,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笔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寿阳县政府网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按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一经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面试
1.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讲课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要求在寿阳县政府网站公布。
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讲课成绩不达60分者不予聘用。
讲课合格(达60分)人员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讲课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讲课成绩、综合成绩在讲课结束后当天公布。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情况,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确定体检人员(出现并列名次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同时复核相关证件的原件及人事档案。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试与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3、被聘用人员由县教科局安排到县、乡(镇)幼儿园任教。试用期满后,由教育部门结合用人单位意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4、被聘用人员工资(2300元/人·月)由财政负担,相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办理)。
三、时间安排
(一)8月1日—8月3日:报名,地点在寿阳县城内小学。
(二)8月9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在寿阳县城内小学。
(三)8月11日上午:组织笔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四、所有公示公告均在寿阳县政府网(中国寿阳)公示:
网址:寿阳县政府(中国寿阳)ww***.cn[点击查看]网站
咨询电话:县教科局4600374,4606375
监督电话:4606357
附:寿阳县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寿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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