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招聘50名巡特警辅警的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县人社局、县公安局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派遣合同制(巡特警)辅警50名(男性;其中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各25人,分别录取)。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应具有丰宁县户籍;
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9月-2001年7月出生);
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
身高:男性1.65米(含)以上;
无文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皮肤病;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
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其他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受过行政处罚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初步面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8月19日上午8:30——8月22日下午17:00。
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报名要求: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需本人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
退役士兵、毕业生分别录取。
报名时初步面试,不占考试成绩。
咨询电话:5979853/8017915
(二)考试
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笔试通知单》为准。
(三)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按1比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四)递补
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启动递补程序,按成绩排名、按1比1比例进行(遇成绩并列的,按学历高低取舍)。
(五)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标准进行。对政审出现缺额,按递补程序递补。
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递补。举报电话5979853/8017915
公示期满确定拟聘用人员(退役士兵、毕业生各25人,分别进行,不交叉)。未按要求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制度办理录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公安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
工资21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存部分),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资增长按照县政府拨付临时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由县财政局予以保障。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5979853/8017915
五、注意事项
凡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责。
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查看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