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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科教师配备需要,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再一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现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1.初中教师7名:语文2名、英语2名、化学1名、生物1名、地理1名。
2.小学教师23名:语文7名、数学6名、英语4名、科学1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1名。
二.招聘方式与待遇
坚持“公平公正、按岗竞聘、择优录取”原则公开招聘教师,对录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现行工资政策享受财政统发工资。对符合高层次人才激励条件的,可享受我县人才津贴、安家费等优惠政策。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会同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见附件)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6.服从工作安排,录聘人员需在会同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7.下列人员不属报考对象:
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会同县教育局2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凭以下证件报名: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经相关官方网站查验的打印件,也可以报名)、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限语文科和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者提供)。
2.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一个岗位科目类别)。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与录聘资格。
五.考试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县纪委监委、人社、编制等部门指导监督。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并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28日上午8:30-11:00,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8月27日在县教育局领取)。
3.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不予递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方式与内容
面试采取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其中试教80分、综合测试20分。面试顺序和试题由考生本人抽签确定。面试准备时量30分钟,面试时量为13分钟,其中试教10分钟,综合素质测试3分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而成,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一次(加试成绩仅用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同一学科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该岗位的综合成绩超过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实施。主要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教师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审核,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应聘该岗位的综合成绩超过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择岗和聘用
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或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岗位一般设在师资紧缺学校),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特别提示
1.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与补充、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面试及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会同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会同县人社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会同县教育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告。请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咨询电话:0745-8830699(教育局);举报或投诉电话:0745-8852800(纪委监委),0745-8827641(人社局)
附件:
会同县教育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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