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此信息由国家公务员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国家公务员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十三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十三期警务辅助人员共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第11岗位:交通勤务辅警20名,限男性;
第21岗位:监管场所看护辅警5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职责
1.交通勤务辅警参与交通勤务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交通秩序协管、交通事故协助处理、信息录入、后勤综合服务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2. 监管场所看护辅警参与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监控、看护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需轮值夜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四、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人员学历和岗位层级的不同,全年工资待遇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间不等(含季度、年度绩效奖金及各类津补贴),另依法依规为其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
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发放试用期考核绩效奖金。监管场所看护辅警执行特殊看护任务工作期间,提供食宿,并另行享受执勤补贴和伙食补助。
辅警配发统一制式服装,离职时须上交配发的警用装备。入职不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个人需支付实际发生的制服费。
五、招聘程序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公告通知为准。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再更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
报考第11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晋安区前横路30号,联系电话87027951);咨询电话0591-87027951(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报考第21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鼓楼区津门路11号,市公安局大门口旁);咨询电话: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考生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供资格审核: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各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
ww***.cn[点击查看],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4)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持有的有效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各类技能证书;
(6)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在职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张;
(8)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考生应下载本期公告中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报名。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3)准考证作为参加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办。
(4)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的等情况,两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
ww***.cn[点击查看])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福州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