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派往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27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全国优秀高职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单位。继续教育学院秉承“好课程、好师资、好服务”办学理念,开展学历培训、三农培训、师资培训、党政干部培训和职企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丽职培训”继续教育品牌。现因工作需要,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 一、 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二、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丽水市中山街北357号)。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文字功底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五)具备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9月26日至10月 10日(上班时间,国庆假期间10月1日-10月7日报名暂停)。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 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到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报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9楼1904办公室)。 联系电话: 2967603 五、考试和录用 (一)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并按考试情况,择优录用。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不低于市财政编外用工标准,优劳优酬,特殊人才薪资面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总成绩一年内有效,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成绩合格的未录取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考察、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
附件:报名表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