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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关于在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县乡镇干部队伍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服务于我县的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且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聘期时间以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2019年8月31日。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
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符合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持本人近期1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4日,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并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三)确定拟聘人选
1.确定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人数分别不得少于20人,形成考察材料。考察有异议的提交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情况属实的确实不适合进入招聘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不再增补。考察完毕后将考察材料及考察记录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存档。
3.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公示及录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集贤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编制等有关手续,纳入县财政开支,原则上安排大学生村官所服务的乡镇事业编制。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调动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栾伟江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赵建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闫照玉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平 县人社局局长
李建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明和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俊鹏 县委编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干部组组长王岽光同志担任。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69—4663218
中共集贤县委组织部
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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