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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惠东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司法辅助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合同聘用管理)。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职位和条件
详见附件1(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查看)。年龄计算至2019年11月1日。
三、报名办法
(一)公告时间:2019年11月1日—10日。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惠东县人民法院一楼(惠东县华侨城大道73号),联系电话:0752—8831190。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填写《惠东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2.报名者需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条件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白底彩照3张,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复退军人提供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现场确认报名。
4.面试通过后政审环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犯罪记录等材料。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应符合专业代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要持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③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
④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⑤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⑥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职务的情形。
7.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和书记员②职位的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法官助理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书记员①职位采取笔试、速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书记员②职位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
1.法官助理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体检。
2.书记员①职位采取笔试、速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速录考试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进入,速录为每分钟80个字起计分(以正确的文字计算)。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 速录成绩×20% 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未达60分、速录成绩未达80个字,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体检。
3.书记员②职位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先集中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的(男的≤4′25″,女的≤4′20″),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参加体能测试对象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进入面试。
(二)笔试
1.报考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法官助理职位加考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满分为100分。
3.法官助理和书记员②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书记员①职位根据笔试成绩66.67%和速录成绩33.33%合成成绩按招聘职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将同样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速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一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四)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速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付。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惠东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东县人民法院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为一年,前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九、待遇
获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惠东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人员工资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法官助理年薪不少于5.8万元、书记员年薪不少于4.4万元(含“五险一金”)。
聘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总额80%发放;试用期满后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年休假,发放年终绩效(绩效奖金按考核等次发放),不提供食宿。
十、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3119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附件:
1.惠东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惠东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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