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中国人民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国人民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单位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规模: 小型(20-300人) 单位性质: 机关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市场 简历接收邮箱: 单位简介: 专业选择: 经济学, 法学, 文学, 教育学, 理学, 工学, 管理学 岗位数: 43 招聘人数: 43 至 45 职位描述:
新都人社〔2019〕 号 签发人:黄小敏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审定《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特需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的请示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关于统筹事业编制面向重点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干部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成都市特需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成委厅〔2016〕128号)和《关于深化“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都委发〔2017〕2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成都市新都区特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新委组通〔2018〕10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区人才办的总体牵头下,区人社局拟制了《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特需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现呈报于后,请予审定。 特此请示。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特需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
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特需人才引进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党政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国际范城北新中心城区提供坚强人才保障,根据《成都市新都区特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新委组通〔2018〕10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引进工作,特成立区特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引进的各项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宇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吴 昊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黄礼鐏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小敏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及相关招聘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本次特需人才引进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工作分工 1.区人才办负责本次特需人才引进的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工作。 2.由区人社局牵头,负责本次特需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3.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前期与高校对接、广告平面设计、宣传推广、考生资料收集、资格审查、宣讲、现场组织等事务性工作。 4.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赴高校具体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分为三组,每组设考官5人。 三、引进目标 (一)引进对象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面向国内外重点院校,引进43名“讲政治、懂城市、会经济、善治理”的党政后备人才。 (二)引进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解决事业编制。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相关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研究生毕业院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 2.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且专业所属学科列入一流学科建设范围。 3.列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以发布公告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因岗位设置需要或纳入新都产业功能区员额制管理的优秀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五)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列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以发布公告时的最新排名为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生需获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七)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因专业代码调整、国外院校专业名称设置导致报名人员专业和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能完全对应的,由现场考核小组综合研究确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公告 在部分引进高校网站、第三方服务机构门户网站、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和宣讲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考核之前一日止。应聘人员发送报名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资料图片文件到公告报名邮箱或网站专页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处注明:岗位序号 姓名 学历专业 毕业院校),并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考核前到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宣讲:现场报名前,采用专题推介的方式,由素养高、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流利的专业人员在高校考核点进行宣讲。 现场报名:符合引进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公告中现场审核点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自荐书; (2)报名表;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 (5)毕业高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原件。 (三)考核 采用“资格审查 初试 复试”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工作全过程,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主要对人才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初试和复试以面试为主,可根据情况灵活采取现场面试、视频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1.资格初审 在高校现场,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自荐材料等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初试。 2.初试环节 (1)时间安排:2019年11月-2019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制定)。 第一组: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 第二组: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大学 第三组:重庆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确定初试顺序。 (3)在高校现场,考核小组成员根据面试题向应聘者提问,并根据应聘者答辩情况在面试成绩表上对应聘者进行打分。 (4)确定复试人员,根据应聘者的初试成绩确定应聘者排名,并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发放复试通知书。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引进名额2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全部进入复试。复试前符合复试条件的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等额递补。 3.复试 (1)复试统一安排在新都区进行,主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和考官随机提问。 (2)进入复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引进名额2倍的岗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得分不得低于本次其他达到复试开考比例职位考生最低考试得分,否则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3)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4)参加复试的人员享受2000元/人的交通补贴。 (四)体检 1.根据引进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 (二)其他 1.按照新都区人才新政,博士研究生人才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人才可享受5万元安家补贴。 2.在我区服务时间不低于3年。 七、经费来源 相关费用从新都区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8-89399625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特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特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1
附件2 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特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