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宛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宛城区人民法院拟委托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职责及待遇
性质:此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与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宛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职责:协助司法警察做好以下工作:
(一)维护审判秩序;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六)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工资福利待遇:人均2898元/月(含单位按政策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应缴纳社保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加入工会、出差补贴等待遇。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拥护宪法,坚持党的领导。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 日后出生,2001年11月30日前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警察警官院校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具有正常履行警务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其中男性身高173cm以上,女性身高163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到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
三、报名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如系中共党员、具备相关技能、受到表彰的携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板照片5张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5日
报名地点: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
四、考试程序
(一)笔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司法警察职业有关的知识,具备基本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测试风险协议书。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800米)。
(三)计算机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应用技能。
综合笔试、体能测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三项成绩,按照拟录取人数1:2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试成绩×20% 计算机测试×20% 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试用期3个月,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由纪委监委派驻宛城区法院纪检组全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实行公正、公平、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犯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宛城区人民法院 网或到宛城区人民法院、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查询或咨询。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宛城区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和监督电话:
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377—63079950
宛城区法院政治部:0377—61661059
派驻宛城区法院纪检组:0377—61661099
以上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招聘单位: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用工单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