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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1960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96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入选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18年,成为教育部新一届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是集教育、科研、医疗、中医药文化传播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为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适应我校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北京中医药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诚邀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来校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
2.热爱中医药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4.非本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5.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二、招聘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2日
关于招聘的后续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r***080[点击查看])进行注册,逐项填写完成简历信息后,务必按要求在“简历附件”中上传附件材料(请点击“预览简历”,按照附件材料目录顺序上传),并应聘岗位。
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招聘网的网上应聘申请,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简历信息填写不全者、附件材料上传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及工作待遇
1.所聘岗位原则上属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不解决户口。
2.聘用人员须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
3.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性质参照校内同等条件人员进行核定,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聘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入编条件者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5.录用后由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具体工作部门,办公地点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谭老师
电话:53911048
招聘网站::8080/zp.html
学校主页: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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