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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市技师学院|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发布于2019-12-2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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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师资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商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共5名,具体职位如下:余姚市技师学院(筹)工业机器人1人、机械(数铣方向)1人、汽车维修1人、烹饪1人;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口语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富有爱心和敬业奉献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报考烹饪专业的考生要求在19791231及以后出生;其他专业要求在19841231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四、招聘岗位与要求

招聘

岗位

专业

资格证书

资格条件

工业机器人

工业机器人技术、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气运行与控制等相关专业

维修电工或与工业机器人专业相应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1.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对应专业一、二等奖;2.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入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3.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应专业获一、二等奖;4.省级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5.

持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6.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两年及以上,并承担相关研发项目负责人或拥有对应专业国家专利项目。

以上条件至少满足一条。

机械

(数铣方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数控技术等相关专业

数铣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车维修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维修工程等相关专业

汽车修理工等汽修类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烹饪

烹调工艺与营养等相关专业

中式烹调师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口语

文学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学类相关专业

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等乙级及以上

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业绩考评和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一)报名

1.时间:202019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地点:余姚市教育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2号)组织人事科404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业绩考评和技能测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业绩考评和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业绩考评40分,技能测试60分。世界技能大赛选手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成员加20分附加分记入总分。

1.业绩考评:根据资格审定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的工作实绩综合评分,最高分4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1

2.技能测试:工业机器人、机械、汽车维修和烹饪岗位的技能测试分别参照全国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方向)、《数控加工技术(数控铣)》、《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烹饪(热菜)》项目有关标准,口语岗位的技能测试参照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和省单独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技能高考口语项目考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项目。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淘汰,技能成绩按60%计入总分。

同一职位以总成绩高者入选,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技能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技能确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故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造成名额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及党团处分、治安刑事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聘期,试聘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如试聘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简章》由余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81327862827665

监督电话:0574-89282373

附件1:余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业绩考评表

附件2:余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教育局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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