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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20年1月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
更新时间:2020/1/9 19:37:52 |
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为进一步充实协会秘书处工作力量,提升服务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秘书处内勤1名:法学、法律类、管理类等专业,主要从事接待、文秘、日常事务性等办公室工作,能起草基本公文,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与主管机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理事会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涉嫌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方面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19一5号六楼。 联系人:周涛,联系电话:0513-85151602、18151323344。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请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20年公开招聘秘书处内勤报名表》(见附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2寸证件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与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由协会进行综合评定后定岗,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递补 在体检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3.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20年公开招聘秘书处内勤报名表》 南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20年1月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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