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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城区供销联社)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职位计划
招聘职位详见《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9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衡阳市城区供销联社六楼人事科(蒸湘区船山西路10号)。
4.联系电话:0734-289642318007340817联系人:续科长。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7.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衡阳市城区供销联社人事科咨询。
8.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中具体职位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基层工作经历(在县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团以下部队或企业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时间或入伍退伍相关文件为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②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③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④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10.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需关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城区供销联社六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未领取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如低于1:3,经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
①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写作一科,满分100分。
②其余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科,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2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总分为100分。
2.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为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为1次。
(七)公示
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8579
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0734-881109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92
七、本公告由衡阳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城区供销联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20.1.10
附件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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