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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委组织部

(全职,发布于2020-04-0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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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优才”引进公告

2020年4月1日  

为进一步优化临沂市兰山区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优秀年轻人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力度,推动实施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凤回兰山”工程,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优秀年轻人才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到区直公立医院和重点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引进数量共700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20名,区直公立医院26名,重点企业654名。

(二)引进范围

1、区直事业单位引进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详见附件1)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区直公立医院引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重点企业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研究生。

(三)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及引进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事业单位“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重点企业“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附件3)。

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二、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区直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

1、引进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年轻人才年龄应在23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区直公立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引进人才要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

4、区直公立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应的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兰山区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重点企业

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人才引进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自行组织引进。详见附件3。

三、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区直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9:00—22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0日11:00—23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引进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1)《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报名区直公立医院的需提供报名岗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应的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国内高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

3、考试考核。

经资格复审后,对审核通过人数较多的岗位,可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不足1:1.5的全部纳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组成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以及原单位是否同意引进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确因疫情延迟毕业的,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二)重点企业

报名应聘企业单位职位的,不用进行网上报名,按计划表所留联系方式,直接联系相关企业报名,按企业要求进入后续引进程序。

四、引进待遇

(一)事业单位(区直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公立医院引进人员列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引进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兰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重点企业

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工作,按照临沂市和兰山区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用人单位人才公寓、薪酬等待遇,工作一年以上按规定享受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连续3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委组织部、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名单

2、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事业单位“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

3、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重点企业“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委组织部

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ww***.cn[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