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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绍兴市儿童福利院

(全职,发布于2020-04-11)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护理人员|特教老师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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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儿童福利院系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孤残弃婴(幼)儿童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职能,提升服务质量,绍兴市儿童福利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3名、特教老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护理人员3名(特殊工种类),岗位要求:要求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愿意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能够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调配,有相关技能职称或康复护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特教老师1名,岗位要求: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40周岁以下,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具有相关从教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20425日止。

2)请填报《报名登记表》,并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方式:可发邮箱1804523140@

4)资格初审:请报考者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所需证件等相关证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

2、考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实行面试。

3、体检、政审

1)体检:按面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三、待遇、管理:

1)原则上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财政定额统筹相应标准执行,年收入约50000元。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88627220

绍兴市儿童福利院

2020410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sx***020[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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