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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职,发布于2020-05-2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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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年5月21日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20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高等院校2020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80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优先解决教师结构原则;

3.按岗竞聘,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原则。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天元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学历条件

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师范院校2020届可在毕业时直接颁发教师资格证的专业硕士毕业生)。

(三)年龄条件

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高等院校2020届硕士毕业生(含师范院校2020届可在毕业时直接颁发教师资格证的专业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业条件

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或者担任班委会、班党(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

(五)其他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8日——5月3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体育馆(株洲市炎帝广场)。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届师范类本科生还需提供《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3)。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须填写完整、教师资格证(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系《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同时发放的考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系需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通过笔试或笔试与面试均通过的合格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3)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和网上报名。

4)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5)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报名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

考试分为答辩和上微型课两个环节。

1)答辩:答辩时量为3分钟,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设最低分数线,答辩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进入上微型课环节。

2)上微型课:答辩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进入上微型课环节,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15分钟,上微型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上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全国统编教材。

3)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80%

答辩、上微型课、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加试上微型课,以加试上微型课成绩高的进入)。

(六)体检

统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八) 公示与聘用

1)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教师分配按照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由天元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工作的方式进行。

4)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合同。

五、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天元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及市人社局、区人大、区政协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31-28665289  天元区纪委

0731-28665957  天元区人社局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六、咨询

0731-28665200(周老师、胡老师、谭老师)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天元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2.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应届师范类本科师范生用)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


附件1        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岗位类别

招聘
计划数

性别

年龄

最低学历要求

学位

专业

其他要求

1

城区
初中

初中语文教师

C01

专技岗位

10

不限

应届本科师范生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师范类应届本科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不限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一致(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2.教师资格证(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为初等教育专业者,可报考初中语文、数学或政治教师岗位;
3.教师资格证(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专业者,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或思品教师岗位;

4.教师资格证(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为物理、化学、生物专业者,可报考与专业一致的教师岗位或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1.具有基础教育系列相应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系《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同时发放的省市的考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2020年认定待发证的考生须提供已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合格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2.具有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3.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或者担任班委会、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2

初中数学教师

C02

专技岗位

10

3

初中英语教师

C03

专技岗位

9

4

初中政治教师

C04

专技岗位

4

5

初中历史教师

C05

专技岗位

3

6

初中地理教师

C06

专技岗位

2

7

初中生物教师

C07

专技岗位

3

8

初中音乐教师

C08

专技岗位

2

9

初中体育教师

C09

专技岗位

2

10

初中美术教师

C10

专技岗位

1

11

初中化学教师

C11

专技岗位

2

12

初中心理教师

C12

专技岗位

2

13

小学
初中

小学语文教师

X01

专技岗位

52

14

小学数学教师

X02

专技岗位

24

15

小学思品教师

X03

专技岗位

2

16

小学体育教师

X04

专技岗位

21

17

小学美术教师

X05

专技岗位

7

18

小学英语教师

X06

专技岗位

5

19

小学信息技术

X07

专技岗位

6

20

小学音乐教师

X08

专技岗位

7

21

小学科学教师

X09

专技岗位

6


附件2

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用)

编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处

出  生

年月日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应  聘

岗  位

代码:

教  师

资格证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名称:

何时毕业于 何 校

何 专 业

第一学历


最高学历


就业推荐表


普通话等级证


有何特长


户籍所在地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方式

宅电:

QQ


手机:

微信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学 习 及

工作简历

(从初中阶段起)


何时何地获何种奖励

(院系级及以上)


应聘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应聘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见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核人签名:

 

招聘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

(应届本科师范生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毕业

学校


学 历


所学

专业


学 位


    

               同学系我院(系)                 专业本科学历

 

2020届毕业生。本届该专业共有学生        名,该同学就读本科前

 

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分别是第     名、第     名、第     名。在

 

校期间担任过                         干部职务。

 

经办人签名:                学校(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考生就读本科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同校同年级同专

 

业平均排名为前      %,在校期间担任过               学生干部。

 

审核人:                             

 

监督人:                                     年    月    日

说明:1.“学院鉴定意见”栏必须由学校院系填写,并加盖公章;

2.“审核意见”栏由招聘方填写。

3.此表在现场报名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