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系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对批准注入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负责围垦开发建设的投融资、经营范围内自有资产管理和经营性运作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程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2名,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性别:不限;
6.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户籍不限;
8.具有两年及以上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经验(以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9.岗位所需职称及技术资格范围:建设工程类(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
10.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等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和3。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3日;
现场报名地点:平阳县海西镇滨海新区广场路1号(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网络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273543515@;
联系人:倪建文,报名电话:0577-58115375;
报名须知: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报名表,报名者应规范填写《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⑦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政审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由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报上级部门研究后,再决定后是否调整比例或开考。
(三)考核方式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为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结束后,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职称高者优先;如职称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以工作经历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所述都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体检。面试成绩的总分,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体检应在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五)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六)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人员与第三方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
1.招聘人员列入编外劳务派遣序列管理;
2.招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并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合同期满后,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3.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包含五险一金;
2.无职称及技术资格的人员年薪4.5万;
3.取得初级职称的人员年薪5.5万;
4.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二级注册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年薪9万元;
5.取得中级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类执业资格的,或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年薪12万元;
6.取得高级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年薪15万元;
7.年度考核按公司相关规定统一实施,试用期满合格后列入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资按月折算,如试用期满合格后未满1个月或年度绩效考核时不在岗的不予以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资不予以发放。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报名资格条件涉及时间的要求,工作年限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6月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招聘职位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发布。
附件:1.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链接:ww***com[点击查看]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查看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