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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
一、招聘工作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附件1:《海南大学2020年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凡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2.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考试考核: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9月30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有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验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共8人(其中考核招聘1人、考试招聘7人)、一般管理人员1人(详见附件1)。
五、考试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报名。
1.邮件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
(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hndxyey@(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 毕业院校 本人姓名 )
(3)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学校可取消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
②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贫困毕业生证明)扫描件及《海南大学2020年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海南大学2020年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3)发送至报名邮箱。
③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 姓名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的格式书写;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未收到自动回复者,建议来电确认。
④未按以上要求报名、报名表单不全、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均可视为无效报名邮件。
⑤报名有效期限内同一应聘人员发送多封邮件的,将默认最后一封表单齐全的邮件有效。
⑥请应聘人员对照公告自行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核查报名表单是否填写准确无误、信息完整,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表单齐全,避免因邮件发送失败、报名表单缺失或信息错漏等情况造成报名无效或资格审查不通过。
2.现场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海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酒店大堂
(3)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并现场签名。
(4)报名时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与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招聘岗位人员必需提供);
③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与幼儿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地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海南大学2020年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详见附件3);
⑧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⑨岗位1还需提供三年以上地市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工作证明(证明材料包括: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⑩尚未毕业但2020年7月份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幼儿教师3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贫困毕业生证明(如建档立卡证明)复印件;
单位在职人员(含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转接手续的证明和以下任一证明:待业证、退工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3.其他报名相关要求
①报考人员应准确理解本《公告》的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海南大学2020年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②材料和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受理;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材料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考试招聘岗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幼儿教师3岗位如有减少指标情况,减少的指标直接调整到幼儿教师2岗位,如幼儿教师3岗位不能开考但该岗位有资格符合的应聘人员,指标与应聘人员一并调整合并到幼儿教师2岗位);考核招聘岗位从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择优遴选面试人选,最多不超过3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招聘笔试名单、考核招聘面试人选于2020年8月13日前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考试/考核组织(考核招聘人员不参加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不低于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幼儿教育和所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后续通知。
笔试成绩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考试招聘的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面试前,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考核招聘岗位可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择优遴选递补人选,考试招聘岗位可从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
3.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由5名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1)模拟上课:准备时间1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
(2)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必考项目绘画、故事;二选一项目弹唱、舞蹈(面试者自选),每项分值20分,分值合计60分。绘画项目集中统一进行,绘画时间10分钟;故事与自选项目准备时间10分钟,测试时间10分钟。
必考项目:
①绘画:面试者自备绘画彩笔,并根据提供的绘画主题自主设计画面内容,作画形式不限,要求主题突出、色彩鲜明、布局合理。时间10分钟。
②故事:面试者根据提供的故事内容和要求进行故事讲述,要求普通话标准、语言生动形象,紧扣主题,具有感染力。时间5分钟。
二选一项目:
③弹唱:面试者根据指定曲目,边弹边唱,弹唱正确、连贯,富有曲目的情绪情感。时间5分钟。
④舞蹈:面试者根据舞蹈主题,展示一段与主题相关的舞蹈,动作协调到位、节奏感强,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时间5分钟。
4.一般管理人员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与组织管理能力,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准备10分钟,面试10分钟。由5名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5.考试/考核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对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考核招聘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的先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通过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核通过人选。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3)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6.心理测试与访谈
心理测试与访谈部分不计入总分。
时间及地点:以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与访谈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证明等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应聘者不能配合做好考察或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经考察不通过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或出现考察未通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岗位的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公示7个工作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心理测评与访谈、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报省人社厅。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领导小组,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海南大学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