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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省供销社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校址位于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6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应于2020年9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
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到岗,但疫情变化可能导致适当延后);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日上网(ww***com[点击查看])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院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我院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ww***com[点击查看],“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ww***.cn[点击查看],人事处——“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71173(省供销社人事处);0575-88139870(院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5-8837806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附件:
1、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聘计划表(2020年第二批).xlsx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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