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宁波]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

(全职,发布于2020-07-13)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宁波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宁波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2020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公告

 

根据《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平台人员招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海曙区月湖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公共服务人员2。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招聘范围

所学专业要    

(从事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2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1、宁波大市常住居民户口(户口截止到20200630日),市六区内有固定住所。

2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0630日之前--19850630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专业不限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报名

  1.报名时间:20200715-0724

    2.报名需提供资料:《海曙区月湖街道招聘从事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电子版;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63469805@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此比例,具体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月湖街道办事处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并予以公告。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填写并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在月湖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告。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并在月湖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告。

()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

考察工作由月湖街道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 录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直接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招聘公告及本次招考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87191835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月湖街道办事处

                                               20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