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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29年,直属福建省教育厅,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首批公办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职重点建设单位。近年来先后获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第六届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
学院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福建永安市区,占地总面积1067亩(含厦门4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653人,设有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等5个专业教学系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智慧水利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因学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及《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
4.资历要求: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具有企业经历者优先,各岗位要求见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5.省内其他高校与省内山区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专业方向) |
应聘条件(其中之一) |
1 |
水利系教师 |
1 |
水利类 |
1.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7日后出生);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7日后出生); 3.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7日后出生)。 |
2 |
院士工作站科研人员 |
1 |
水利类 |
|
2 |
电力系教师 |
1 |
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 铁道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 |
|
3 |
电力系教师 |
2 |
能源动力类 |
|
4 |
机电系教师 |
1 |
机械类、仪器仪表类、 电气自动化类 |
|
5 |
建筑系教师 |
2 |
土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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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息系教师 |
1 |
经济贸易类、电商物流类、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 |
|
7 |
信息系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
合计 |
10 |
|
三、人才待遇
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入编,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按《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人才类别及条件 |
引进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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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
工资待遇 |
配偶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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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领军人才 |
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福建省高等学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以及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相当的省级领军型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
面谈 |
面谈 |
面谈 |
面谈 |
B类 |
专业(学科)带头人 |
在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和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威望的专业(学科)带头人,能引领学院专业及专业群建设。高校人员需要担任本专业(学科)带头人3年以上,一般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企业、行业人员需在相关领域知名企业的高层管理工作或在相关行业协会担任重要职务,承担并主持过企业、科研院所相关国家级重大项目。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
80万元或永安当地住房1套 |
50 |
按聘任岗位级别对应工资标准,特别优秀人才可申请年薪制 |
可随调配偶,符合入编条件者可予以正式入编,不符合入编条件者一事一议,予以校内聘用。 |
紧缺专业 高层次人才 |
具有博士或副教授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院急需的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以当年学院公布的紧缺专业为准),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胜任相关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胜任核心课程教学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
70万元或永安当地住房1套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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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优秀博士 |
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符合学院专业及专业群建设需要。 |
50 |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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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工巧匠 |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省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表彰,省(行业)级技术能手称号以上荣誉的技术技能突出人才。具有丰富企业实践背景,获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大师工作室及相当荣誉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
40 |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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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骨干 |
具有副教授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符合学院专业及专业群建设需要,胜任相关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胜任核心课程教学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
40 |
15-30 |
|||
E类 |
创新创业团队 |
团队成员一般应在3人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其中至少1人符合专业(学科)带头人条件。成员依据具体层次享受相应待遇,同时安家费增加10%,科研启动经费增加20%,支持进行专项实验室建设;科研、教学团队引进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项进行。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备注:以上安家费含地方政府人才购房补贴
四、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经批准后,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rs***.cn[点击查看])、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jy***.cn[点击查看])、高校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常年招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根据岗位要求填写好个人资料,并将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研究成果等应聘材料发送到学院人事处邮箱(syrs123@),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学历+高校人才网。应聘人员对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面试、考核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2.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才考评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3.拟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考试考核环节中须提供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教育厅及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实行年薪制待遇的,由学校与拟聘人员一事一议。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66000
电话:祁老师0598-8823872、李老师0598-8823838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和学院监察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8-8823880(学院监察处)。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