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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为南京农业大学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科研机构,隶属于宿迁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建院以来,研究院立足宿迁,辐射苏北,采用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初步实现专业特色明显、功能日益完善、创新能力逐步增强,正向“技术水平先进,国内外有影响”的省级专业研究院的建设目标迈进。目前,研究院已建成南京农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苏北分中心、宿迁市设施园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专家服务站、江苏省科协首席专家(工程师)、南京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科技服务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新型重点研发机构等研发服务平台12个。
为更好地发挥研究院服务宿迁市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需求,急需招聘一批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生产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人员8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科研助理5名
要求设施园艺学、蔬菜学、果树学、农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含)以上学历。事业心强,勤奋扎实,善于钻研,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参与过科研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或实施,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年龄不超过35岁,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岁。
(二)生产助理2名
要求园艺、农学、植保、资源环境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心强,热爱农业,勤奋踏实,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行政助理1名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或优秀的应届生。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以上招聘岗位拥有驾照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初审与面试(含答辩)、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
(一)报名方式
1、应聘者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下载),并提供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身份证、2寸蓝底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论文成果目录、以第一作者署名专利和代表性论文等)。
2、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usheng@,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
(二)面试
研究院将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名,按照一定比例安排人员参加面试(含答辩),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知识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研究院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察
由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五)公示与聘用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研究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而是另行履行招聘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工作待遇
(一)试用期及待遇
以上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科研助理月工资5000元、生产助理月工资4000元、行政助理月工资3500元。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经研究院考核合格,录用后,需签订3年劳动合同。研究院为新晋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免费提供员工宿舍。薪酬及福利参照宿迁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工资发放,并办理五险一金。特别优秀的,待遇实现一事一议。
为员工职业的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宿迁市事业单位相同。
同时享受宿迁市“购房券”政策,全职在宿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类别,给予10-200万元“购房券”。
四、报名时间
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秀明
电话:13815772598
邮箱:shusheng@.cn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迁经济开发区。
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