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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实验中学是山西省唯一一所直属省教育厅管理的省级示范高中,承载着山西省基础教育实验性、示范性、窗口性功能。学校为一校两区布局:解放路校区,占地50余亩,地处太原市中心;高新校区,占地223亩,地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校秉承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以其先进的教育理念、一流的师资队伍、科学的育人体系和卓著的办学成果享誉三晋,学生高考、中考、学科竞赛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学校曾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高中新课程试验先进学校、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验学校、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省德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为满足我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
2.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1)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3.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5.文化底蕴深厚,专业功底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6.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符合报名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被聘用后必须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计划5人,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山西省实验中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7日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整理打包,发至邮箱sxssyzxbgs@,邮件主题名称为姓名 院校 专业 岗位名称。材料包括:
1.《山西省实验中学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个人自荐材料电子版、主要科研成果扫描件、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5.2018年、2019年毕业的需提供档案保管证明扫描件。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组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初审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现场复审核验。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个人自荐材料、主要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档案保管证明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通过人员参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实施考核。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直接进入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方式采用现场试讲、答辩形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拟聘人数3:1进入考核。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占总成绩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 考核成绩*40%。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公示。省教育厅将公开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351—7897023,0351—7897130
监督电话:0351-7897021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201号(晋阳街校区)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省实验中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2.山西省实验中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山西省实验中学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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