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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具体的招聘要求按《2020年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二、招聘计划
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rs***.cn[点击查看])
金华人才网站(ww***com[点击查看])
其中,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人事招聘栏)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2.年龄、工作经历和户口迁入时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18日止;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5.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7.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17时。
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qs***com[点击查看])
应聘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9月2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0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17时)内的,可再次在9月22日17时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9月23日9时—9月2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qs***com[点击查看])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14日9时—10月17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qs***com[点击查看])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0:30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公告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它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需在打印准考证时主动联系市人力社保局(联系方式附后),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需在10月10日后)。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但。
联系咨询电话: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2468677。
附件1:2020年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1).xls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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