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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根据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劳务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自主招聘)》(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除符合《岗位表》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能吃苦耐劳,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调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0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附楼一楼(庆符镇正大路,血浆站对面。电话:18783149481)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关执(职)业(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6.有工作经历证明要求的岗位,由工作单位或相关组织机构出具经历证明。另可附1-2项业绩材料。
(四)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全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不相符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3.上岗后,若发现招聘资格造假,将被解除劳动关系。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依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现场进行加试。
(二)特别说明
1.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划定70分为最低分数线。即面试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相同岗位报考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7.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相同岗位报考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十、纪律要求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在本次招聘中,若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十二、本公告由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83149481
附件:1.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自主招聘)
2.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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