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商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重点本科高校,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年龄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 计财处财务管理岗 | A02-20-061 | 专业技术 | 3 | 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23日后出生) |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类专业 | 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 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或网络方面的应用能力者优先。 |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均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招聘面试等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ww***com[点击查看])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为笔试,复试包括业务能力测评和结构化面试。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业务能力测评×40% 结构化面试×60%)。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单项成绩高者入围下一环节。
    1、初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7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复试。复试包括业务能力测评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学校网站查看。
    3.资格复审。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28877069 (浙江工商大学纪委)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28877288(人事处胡老师)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