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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0-09-19 19:44:41
【导读】中公浙江卫生人才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20年浙江宁波宁海县面向援鄂医务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2人公告】有关内容,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甬组通〔2020〕5号)、《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宁海县财政局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宁组发〔2020〕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我县援鄂医务工作者定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宁海县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2名。
(二)招聘对象
经组织选派,作为宁海县援鄂医疗队队员赴武汉参加新冠肺炎病人医疗救治的非在编医务工作者。
(三)资格条件
1、取得护理(学)专业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宁海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宁海县跃龙街道天广路12号)。
3.报名随带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二)考试
考生报名经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进入考试程序。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应变、分析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
(四)考核
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4-59973980、59973968
监督电话:0574-59990010、59973956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宁海县面向援鄂医务工作者定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报名表.docx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