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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全职,发布于2020-10-2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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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教育厅首批应用型本科教育试点院校、“商丘市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主体院校。

学院占地1450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现开设农林牧、食品、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旅游、艺术设计、传媒等10个大类的专业。学院建有面积达6万平方米的综合实训大楼,可同时容纳万余人实验、实训。现有教职工1100多人,在校生2万余人。

根据学院发展建设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招聘一批专业课教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0年招才引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详见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才引智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日期以2020101为准,例如: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5101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公职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五年内曾在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者;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时完成体检或放弃体检的;

3.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cn[点击查看])和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20201024-20201025,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展位。携带材料:报名表(附件2)、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25日。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qzyrsczp@,邮件主题以应聘人员姓名 命名。网上报名人员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通过学院官网发布。

学院统一组织面试、试讲、技能考核等综合考核工作,时间地点通过学院官网发布。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综合考核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采取个人面试、试讲、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讲及技能考核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五)体检和考察

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按河南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采取面谈和审查档案等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规违纪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学院研究同意后进行聘用。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在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取消聘用。

3.入职后,不能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的,不予聘用。

4.对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入职一年经综合考评合格后,根据人事政策及学院编制使用情况,逐步办理入编手续。

5.因应聘人员个人的原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人才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事项

我院官网会及时发布招聘工作安排时间及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可通过学院官网关注招聘工作有关安排。若应聘人员因阅读相关信息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此公告仅限于本次招聘使用,最终解释权归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3182099

20201022

附件【附件1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才引智人才招聘计划.xlsx

附件【附件2商丘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与特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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