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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更多人才来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的通知》(亳办〔2017〕76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30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目前已在亳州市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以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合同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作为界定标准)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纪守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包含1985年11月12日,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七)引进对象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引进、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00至2020年11月18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阅知并签署《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填写《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报名当日安康码(绿码状态),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1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1月20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1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三)笔试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引进计划数达到10:1的先进行笔试,不足10:1的不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人员将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1月27日起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11月29日(星期日),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理解,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3: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引进计划数不足10:1的直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在海外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在本市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材料。考察对象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如遇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的,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通过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亳州市人社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将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仅参加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根据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和仅参加面试而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参加笔试的,按合成成绩递补;仅参加面试的,按面试成绩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引进
对考察结果审核合格人员,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不予引进。
人员引进后,在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人才待遇
解决编制:引进人才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引进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给予10万元安家费,享受每月生活补贴1000元;引进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的,给予40万元安家费,享受每月生活补贴2000元。安家费按3∶1∶1比例分3年发放,生活补贴从工作次月开始发放,发放时间为5年。若在5年聘用期内离职,生活补贴从当年停发,并全额退还已领取的安家费。
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亳州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提供面积约60平方米的公租房一套,5年免租金。
子女入学:随迁子女需来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分局协助,按照就近原则自主择校。
引进人才由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跟踪管理,统一安排岗位、统一考核管理,经考核表现优秀的,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的优先评聘,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优先调任。
五、有关事宜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89108(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8-5657009(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监工委)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 共 亳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