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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将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1月22日在汕头市举办“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人才服务和促进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及人才交流、引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和事业服务工作,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9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汕头市喜来登大酒店三楼宴会厅(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龙光世纪大厦)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2日(周日)9:00-17:00
3.资格审查:市人社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
5.注意事项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1月2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2)本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面试
1.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采取问答方式,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2.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当天现场面试。
3.直接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2020年11月26日前,依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将面试的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察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1.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本次公开招聘由中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律委员会实施监督。
联系电话:0754-88645063(汕头市人社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4-88645072(汕头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3.有关网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报名表.docx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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