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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怀化市法院和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怀化市法院系统和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本次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2名:市中级法院9名,沅陵县法院6名,辰溪县法院6名,溆浦县法院19名,麻阳县法院3名,新晃县法院4名,芷江县法院11名,中方县法院7名,洪江市法院11名,洪江法院3名,会同县法院5名,靖州县法院9名,通道县法院4名。怀化铁路运输法院5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已在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8岁(1982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掌握岗位速记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受聘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六)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
(七)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00至12月9日17:00。报名网址为: 怀化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报考人员登陆该网址进入“怀化市法院2020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系统,填写《怀化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报考法院,且报名结束后不允许更改。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3天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与技能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内容及方式。技能考试内容为电脑文字输入,包括看打和听打,采取上机操作形式,满分100分。
(2)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参加笔试和技能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怀化人事考试网和怀化法院网予以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30% 技能考试成绩×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2、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法院网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时须由本人携带并提供怀化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30% 技能考试成绩×40%的综合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四)面试
面试统一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 技能考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4、体检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1、在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考察结束后,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法院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六、相关说明
1、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相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城区法院(市中级法院、鹤城区法院、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年工资总额为5.1万元(含五险一金、年终奖金),其他县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年工资总额为4.5万元(含五险一金、年终奖金)。
3、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怀化人事考试网和怀化法院网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对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
本次招聘政策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2733216
监督电话:0745-2733237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