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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2020-12-04 12:00 审核人: |
经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批准,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名(其中包含男性 80 人,女性 20 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男性净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含)以上。 6.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武警特勤及陆、海军特战队员复员军人,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7.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8.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纹身、色盲和其他精神类、传染类疾病,身体无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9.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工作单位及招聘岗位、要求 (一)用工单位: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二)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三)岗位要求: 1.熟练计算机运用,如excel、word。 2.懂软件维护。 3.有一定的基础法律常识。 4.责任心、纪律意识强。 三、招聘比例 录用与报名比例不高于1:3。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校园招聘。 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②毕业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④现场填写考试报名表1张 ⑤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及学籍证明 ⑥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上午9:30-下午17:00) 3、报名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636号 4、咨询电话:029-87368387/029-68820888 (三)笔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辅警基础工作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统一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不足1:2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六)考察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应聘候选人进入体检环节,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项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第三方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用工形式和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合格者工资标准2500元/月起(包含社保个人部分),缴纳五险。 六、纪律要求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招录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七、相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应聘人员须戴口罩参加,“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应聘;西安“一码通”显示为黄码的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持本人三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个人做好有效防护的允许参加应聘。应试当天体温在37.3℃及以上人员、持“红色码”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 2.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 3.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本人应签字确认而拒绝签字的情形。
就业办 2020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