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北京]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

(全职,发布于2020-12-04)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河南公务员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河南公务员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 作者:
2020-12-04 13:59:53
  根据工作需要,中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应届毕业生年龄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单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寄送到指定地址。其中,应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2.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始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笔试名单于2021年3月10日左右在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其他单位的笔试名单于2021年3月1日前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3. 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参加笔试人员均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 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面试阶段完成,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进行等额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 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监督举报电话:010-63094219。
 
  本公告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责任编辑:大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