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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宁夏交通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 现役军人;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10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年龄的时间计算: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毕业时间计算: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小于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人数多于1:3比例的将组织笔试,笔试方向为政治理论和教育理论(教育理论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紧缺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公共招聘网(ww***.cn[点击查看])、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gc***.cn[点击查看])发布,同时在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jt***.cn[点击查看])发布,应聘者可以到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楼八楼829室。
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8:30至2021年1月9日18:00,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5个工作日。
网络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因网络等客观原因没有接收到报名信息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需本人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0951-8971061、6076920)。
2.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网上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需证明材料;
(4) 需提交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两份。不能前往现场报名的,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电子邮箱nxjtxx8971@(以“姓名 应聘岗位 专业”命名)。
3.报名资格审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面试由宁夏交通运输厅组织,面试采取说课试讲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应聘人员,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加试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内容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按放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教师法》等法规的要求,全面了解与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历层次、在校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社会经历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若发现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曾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外省来宁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 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1-8971061、6076920
举报电话:0951-6076587 6076782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