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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安市辖区交警大队

(全职,发布于2021-01-0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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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 西安市辖区交警大队招聘辅警
2021-01-07 10:13   审核人:
 

受委托,陕西中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西安市辖区交警大队招聘辅警,工作地点:南郊,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辅警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能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4.身心健康,品貌端正,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89年11月6日至2002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口吃、重听、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有明显生理缺陷,有精神疾病史,身体有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具体任职要求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投递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满即止。

(一)邮箱投递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填写电子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将应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44501111@

(二)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将纸质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投递至: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8号陕西省图书馆一层中大人力资源大厅。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等后续环节

工作人员将对投递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人员将进入下一环节。后续环节的安排将通过报名资料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向应聘人员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注册申请,参加招聘活动前14天原则上不得离陕,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考生考试当天持“绿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持“黄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且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色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过37.3℃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悉上述事项及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招聘期间前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用以外本次招聘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9-68882117,13186197323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星期一至星期五)

 

 
附件【附件1:西安市辖区交警大队辅警招聘应聘报名表.doc】已下载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