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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黎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人事厅黔人发(2006)4号、州人事局州人发(2006)1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州人事局批准,2007年我县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22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2007年黎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口或生源的中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中专学历报考者仅限黎平县户口或生源); 2、本省籍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外省籍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4、在黔东南服务(含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广播站招聘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临时聘用在本县乡镇以下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07年9月30日)现仍在岗者,报考本部门招聘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7年7月5日—1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二)报名地点:黎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公楼后面)。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2007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同时持服务证书或服务地所在县级以上团委(或人事部门)证明报名;在职人员同时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临时聘用人员同时持聘用文件或聘用合同,或黎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身体条件待体检阶段进行审查),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交报名费60元。 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 2007年7月26—27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三、照顾加分 (一)照顾加分条件 2007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对符合下列条件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在黔东南服务满一周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07年7月31日)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志愿者; 2、少数民族考生; 3、独生子女考生。 (二)照顾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在报名点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团委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独生子女考生须提供本人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每科以百分制计。报考教育、卫生、农牧、水利、交通、城建部门招聘职位的,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知识》(小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考小学语文、数学教材教法<合卷>;其他岗位《专业知识》考招聘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内容)两科;其余职位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参考书统一使用红旗出版社出版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其考务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07年7月2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6: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县城所在地的普通高考定点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按各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限额(报考县广播站招聘职位的,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200×100]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面试方式是试教所报考职位专业课程其中某一节(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小学教师职位统一试教小学语文课程),时间为15分钟。报考非教师职位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另行确定并通知面试考生。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县广播站招聘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招聘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依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列为聘用对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四)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犯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五)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六)截止2007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七)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州人事局,由州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事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关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未尽事宜,请与黎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855—6224015 请看本站“资源下载”:《2007年黎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黎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