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广州人事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广州人事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属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07-10-31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
详见《2007年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属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和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报考资格
1、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广州生源(不含增城市、从化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社会人员
(1)具有广州市居民户口的人员(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大专学历的,年龄限35周岁(1972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
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1967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
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1962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大专学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1972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
具有国外硕士学位的,年龄限40周岁(1967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1967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40周岁(1967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
3、本公告中所指学历、学位,如无注明,均指国民教育系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5日中午12:00至11月9日下午5:00。应聘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在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24:00。
经网上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复核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1个单位的1个职位(在职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07年11月1日。
具有广州市居民户口的应聘者已是所报考单位职位工作的,其年龄可按进入该单位时计算(放宽年龄不超过规定年龄的5年,此类人员须出具合同书、工资单等单位有效证明,直接到广州市政通路28号白云区政府二楼229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9日下午5:00。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11月14日中午12:00至11月18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满分100分。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6、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复核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委托白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360913)以及本人简历。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及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委托白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360913),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含增城市、从化市)还要提供户口簿。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市政通路28号白云区政府九楼会议室 。
3、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者必须对网上填报的报名表及个人申报材料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4、凡不具备招聘资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并再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
5、凡招聘职位进入面试达不到3人的取消该职位招聘,退回报名费、考务费。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复核者方有资格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由区人事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五)体检
依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职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提供意见与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
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按照考核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公示5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聘。招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招聘人员为社会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移交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
咨询电话: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6389239、8637246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3562249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