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346信箱 | 邮编: | 110004 |
单位简介: | 东北大学2008年辅导员招聘启事 根据东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辅导员,负责本科生日常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及发展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全国高校2008届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是中共正式党员; 2.学习成绩良好(须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较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一年以上,并在担任该职务期间曾获得相关荣誉称号(须提供获奖证明);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本科、研究生毕业院校均要求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以“2+2”或“1+3”等模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的初始院校应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4.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均截至2008年7月); 5.在本科和研究生就读期间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曾经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做辅导员工作者(须有所在学校学生工作处提供证明材料),优先录用。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1.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东北大学选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和《东北大学选聘辅导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内有3张表格)。报名时将报名表、审查表连同个人简历一起投送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东北大学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外地学生可邮寄,信封需注明“应聘辅导员”字样,电子邮箱:neujiaoyuke@),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4日。未录用者,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 2.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并向社会公示。 3.根据报名条件,由东北大学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进一步考核的人员。 4.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根据测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酌情考虑选聘人员男女比例。 5. 确定的人选与校内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落实校内用人单位后,报学校审批并签定就业协议书。 四、联系方式 1.E_mail:neujiaoyuke@ 2.电话:024-83681926 3.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346信箱 邮编:11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