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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渡口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招录信息 2008年1月22日
2008年大渡口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2006、2007、2008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职教专业课教师可为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大渡口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职位竞争,分别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1月29日至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渡口区行政审批大厅(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
联系人:余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68083881、86192005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手续:报名者持身份证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报名地点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截止2008年1月31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以及在服务期满后1年内的报名时须持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共青团证明。
200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08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和相关证件(资格证、等级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本简章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2月 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若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08 年2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综合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为重庆市人事局编印。《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截止2008年1月31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以及在服务期满后1年内的,其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按规定加5分(报名时须持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共青团证明)。考生加分资格,由区人事局和区教委审查确认。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由区人事局和区教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此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区人事局和区教委进行核准。
2、面试方式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面试采取说课和讲课方式进行。
(1)说课
说课分值为100分。说课内容为考生报考相应学科小学四年级、初中二年级(化学为三年级)、高中一年级的上期教材。说课当天,由区纪委工作人员从教材中随机抽取一篇课文(其中的一节课内容)作为说课的具体课题。考生按说课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根据选定的课题准备30分钟,进入说课室说课,时间控制在15钟以内。
(2)讲课
讲课分值为100分,即定岗定专业讲授一课时。讲课内容为考生报考相应学科小学、初中、高中教材。讲课当天,由区纪委、区人事局和区教委工作人员从教材中随机抽取一篇课文(其中的一节课内容)作为讲课的具体内容。考生按讲课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根据选定的课题准备90分钟,进入面试室讲课,时间限制在40分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分)×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30%+(说课成绩+讲课成绩)÷2×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事局与区教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八、公示
拟聘人员由区人事局与区教委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聘用单位。
九、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文件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事局、大渡口区教委负责解释。
附:1、大渡口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doc
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doc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事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