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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全县高中教育发展需要,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0名。其中奉节中学15人,永安中学2人,县职教中心3人(具体岗位见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在职公办教师(含特设岗位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县职教中心不限师范类)200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能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学科考试无补考,无处分记录,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县职教中心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四)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奉节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人事窗口(奉节县诗城广场工商银行一楼),联系电话:56556050。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览表上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分别聘用。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2007年底签订了意向协议的提供协议原件,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2月16日工作时间内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1、综合基础知识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07年2月17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奉节中学初中部(实验中学)。
笔试内容: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志愿者,按规定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方式: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0人,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调整专业能力测试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08年2月17日14:00起,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考点报到。
专业能力测试地点:奉节中学初中部(实验中学)。
(四)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收费每人4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分)×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结合本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承担。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由县人事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在2008年7月31日前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还应带上教师资格证书)到县人事局报到。
报到时接受人事局的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6525151
附件:
1、奉节县2008年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奉节县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奉节县2008年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单 位 |
招 聘 岗 位 |
小计 |
||||||||
语文 |
历史 |
地理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英语 |
计算机 |
机械制造与自动及数控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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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奉节中学 |
3 |
3 |
1 |
4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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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2 |
永安中学 |
1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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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3 |
职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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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合 计 |
4 |
3 |
1 |
5 |
1 |
1 |
2 |
1 |
2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