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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技术学院2008年公开 招聘硕士研究生简章 济宁市技术学院为加快学院发展,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决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精神,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和计划 拟招聘教师20名,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月10日至1月30日。 报名地点:市技术学院人事处。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或博士学位证、报到证(或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及近期彩色1寸照片2张。尚未取得毕业生、学位证、报到证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四、试讲 应聘人员必须参加市劳动保障局、市技术学院组织的听课试讲。 应聘人员自选本专业课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市技术学院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听课试讲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 听课试讲于2008年2月18日上午8点---下午6点在市技术学院教学楼多媒体教室进行。 五、考核、体检标准 按招聘专业和计划数,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被考核人员。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六、聘用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济宁人事信息网和中国孔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附表:济宁市技术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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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发表于:2008-1-25 9: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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