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为进一步广泛吸引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为促进我市外事工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发展中心将于近期到有关高校进行应届毕业生招考工作,有关详情见招考简章。
一、招考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属下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广州市外办主要职责请参阅“广州外事网”gz***.cn[点击查看])。
二、招考职位
外语翻译、文秘
三、招考专业
英语、德语、中文、法律
四、招考要求
1.身体健康,形象端庄,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
2.咬字清晰,普通话无口音;
3.专业成绩优秀,位列全年级前30%。
五、招考程序及方式
请学校根据招考要求推荐人选,并将学生简历快递(传真、电邮)至广州市外办,由我办进行初步筛选,定出拟面试人选后,派出考试小组赴各学校进行面试(口试),经综合考评,定出来我办实习人员,通过实习、体检,最后确定拟招录人员。
六、聘用和待遇
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聘用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
联系人:冯浩霖 余颖佳
电话:020-83125414 83125410
传真:020-83333487
邮箱:huangsui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