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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简 章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加快开发区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区直属事业单位 招商人员5名,法律人员2名,财会人员1名,安全工程1名,审计人员1名,规划人员2名,计1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其他要求见市人才网、开发区网站及淮安日报、淮海晚报发布的简章、公告和职位表。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毕业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从业资格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四张,于2008年2月24日至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到淮安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行政大楼13楼1313室)报名,报名费98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用人单位依据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08年2月28日到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 1、笔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对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不受面试人数比例的限制。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待遇按照我区同类人员执行,进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是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察室:0517-83716136 人事劳动局:0517-3718218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曹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7-83716680 2、网 址:ww***com[点击查看] ww***.cn[点击查看] 本简章由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
| 职位代码 |
招聘主管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 业 要 求 |
性别 |
年龄 |
其 他 说 明 |
| 01 |
招商局 |
全额拨款 |
1 |
第一学历 为普通高 校本科 及以上学 历全日制 毕业生,“211”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
以下 |
具有政府招商经验,担任政府招商部门负责人,持县级以上招商部门证明材料考生,条件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大专学历; |
| 外资招商局 |
全额拨款 |
1 |
男 |
| 留学生创业园 |
全额拨款 |
1 |
不限 |
|
| 出口加工区 |
全额拨款 |
1 |
不限 |
|
| 服务业招商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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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人事劳动局 |
全额拨款 |
1 |
法律 |
男 |
|
| 信访办 |
全额拨款 |
1 |
不限 |
|
| 03 |
财政局 |
全额拨款 |
1 |
财会 |
不限 |
具有财税类中级职称的,条件放宽到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 |
| 04 |
安监局 |
全额拨款 |
1 |
安全管理 方向工科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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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筹) |
全额拨款 |
2 |
城市规划类专业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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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
审计室 |
全额拨款 |
1 |
审计工程类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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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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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