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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08年实验人员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2008年学院公开招聘实验人员9名,具体要求如下: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职称 要求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电子系 |
1 |
高级 实验师 |
本科及以上 |
电子、物理相关专业 |
45周岁以下 |
2 |
/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
汽车系 |
1 |
/ |
本科 |
交通工程或计算机专业 |
35周岁以下 |
化工系 |
2 |
/ |
本科 |
化学专业 |
35周岁以下 |
旅游系 |
1 |
/ |
本科 |
旅游管理专业 |
35周岁以下 |
服装系 |
1 |
/ |
本科 |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
35周岁以下 |
管理系 |
1 |
/ |
本科 |
计算机专业 |
35周岁以下 |
2、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高级实验师1人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实行编内聘用,五年一聘,享受学院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本科学历实验人员8人实行合同化管理,不入学院编制,三年一聘;聘用期间按1200元/月的标准计发工资(由学院支付),并按实际工作日计发30元/日的郊县津贴(由系部支付);学院按规定办理"五险"手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二、招聘办法
1、信息发布:学院在中国研究生人才网、中国海峡人才网、闽江学院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此项工作于2008年3月7日前结束。
2、报名:即日起至2008年3月21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报名时间,地点设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3761116)。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交送应聘简历(须注明应聘岗位)或发送邮件至人事处邮箱(mjxyrsc@)。
3、资格审查及人员通知:3月24日,各用人单位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拟参试人员,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此表可在校园网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报学院人事处。3月25日,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纪委根据招聘原则,对用人单位确定的拟参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当日逐一通知到位。
4、报到:4月1日全天,应试人员报到,地点设院本部人事处办公室,报到时须提交如下材料:一寸彩照1张;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往届生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笔试(技能测试):满分6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业务工作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安排在4月2日上午8:30-10:30进行,地点另定,命题由用人单位负责。
6、面试:面试满分40分,主要审查应试人员的仪态形象和语言表达能力。安排在4月2日下午13:30-16:30进行,地点另定。每人限时6分钟,其中应聘演说4分钟(含自我介绍),回答评委提问2分钟,地点另定。
7、审批聘用:学院按笔试、面试成绩高低(分岗位)以1:2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研究后,对确定聘用人员,人事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若确定聘用人员因故不能来院工作,在余下的拟聘用人员中依次递补。
人 事 处
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