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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法学院流动编制人员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法学院自筹经费流动编制人员 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流动编制五级事务管理岗1名
岗位职责:佛蒙特法学院-中山大学中国环境法合作项目的项目秘书。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良好,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设备的应用。
(三)熟悉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能够胜任公文写作。
(四)外貌端正,口头表达能力强。
(五)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法学及英语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六)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见附件)、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附学生证、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寄)至中山大学法学院。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考察
(五)人事处备案
(六)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参照流动编制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 编:510275
联 系 人:潘 蓉
联系电话:(020)84037078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