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
2008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招聘部门 |
招聘学科、专业 |
学历层次 |
引进数量 |
岗位职责 |
备注 |
哲学教研部 |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哲学、发展哲学 |
研究生 (博士) |
1 |
教学科研 |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名额限制 |
经济学教研部 |
理论经济学 |
研究生 (博士) |
1 |
||
党建教研部 |
中共党史 (含党的建设) |
研究生(博士或硕士) |
2 |
||
法学教研部 |
法理学 |
研究生(博士或硕士) |
1 |
||
公共管理 教研部 |
行政管理 |
研究生(博士或硕士) |
1 |
||
经济管理 教研部 |
应用经济学 (数量经济) |
研究生(博士或硕士) |
1 |
2、招聘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社会单位人员(取得国家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3、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相应学历,专业对口,理论功底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备一定教学素养和潜质,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体检要求;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11日-25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师资科(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160号,邮编400041),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23-68590624,电子邮件:Cqdxrsc@。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后不得更改;同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在下载中心下载)(应届毕业生须加盖学校学生就业处印章方有效。其它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纸质推荐材料一份,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到我校,视为正式报名(电子邮件只作参考,不予登记)。
4、资格审查:考生资格由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审查。
三、选聘程序:分两个程序进行
1、根据报名人员教学科研等业绩,由学校专家组综合审查评定,并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考核。
2、考核考察,总分100分:
①专业测试:通过试讲和专业提问的方式,综合考察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分值为60分。
②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综合政治素质等。分值为40分。
专业测试、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引进博士研究生优惠政策
1、提供安家费、住房补助金和科研启动费等10万元补贴;
2、提供10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供租住,租金按现行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
3、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
4、享受我校教研人员三级岗位津贴待遇(如国家有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