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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教育系统2008学年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鄞州区教育局下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学科与指标数
高中:语文10名、数学6名、英语4名、政治6名、历史1名、地理3名、物理3名、化学1名、生物1名、计算机6名、音乐2名、美术3名、体育4名、日语1名、通用技术3名。职高专业课:学前教育1名、旅游管理1名、财务会计(财务管理)1名、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3名、园林设计(城市规划)1名、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4名、模具设计及制造3名、机械设计及制造2名、机械制造工艺教育7名、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2名、数控技术2名、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1名、新闻学1名、国际经济与贸易5名、汽车维修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6名、烹饪与餐饮管理1名、艺术设计(艺术工业设计)2名。
初中:语文5名、数学10名、英语7名、政治3名、历史2名、计算机4名、音乐1名、体育7名、美术2名、自然科学(物理、化学、生物)11名。
鄞州实验中学: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自然科学(物理、化学、生物)2名、政治1名、计算机1名。
小学:语文29名、数学26名、英语9名、计算机1名、音乐4名、体育10名、美术5名、科学2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招聘对象:2007、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聘范围:一般学科要求鄞州户籍(指高校入学前户籍,下同)的师范类毕业生,紧缺学科(指语文、数学、政治、物理、化学、自然科学、历史、地理、体育、通用技术)高中和鄞州实验中学可放宽至宁波大市户籍,初中可放宽至海曙、江东区户籍,小学可放宽至江东户籍;师范院校中鄞州户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专业对口的岗位,但须通过相关教育课程学习,有教学实习经历;非师范院校的鄞州及海曙、江东、江北户籍毕业生可报考专业对口的职高类专业课教师岗位。符合条件的鄞州户籍的师范类(不包括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可不受专业限制。
3、小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公告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和体检、考核要求。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A楼6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校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成绩单、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获奖证书等资料(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接受资格审核,填写报名登记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之比不足3:1的,酌情核减该职位招聘指标;属于紧缺学科的(具体学科同上),比例不足2:1的,酌情核减该职位招考指标,招考指标只有1名的,则取消该招考指标。
4、考生若符合条件,可兼报高中、初中或小学,但最多只能报两处。
5、专业相近或相似无法确定时,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商量决定。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鄞州人事编制网ww***.cn[点击查看]和宁波鄞州教科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
(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1:3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试教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其中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模具设计及制造、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数控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汽车维修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烹饪与餐饮管理岗位以笔试、面试、动手能力测试3:3: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都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按体检、考核及公示程序进行。
四、录用办法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经审批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具体工作岗位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被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
录用工作设监督电话。87525740(区教育局)、87525419(区人事局)、96178(纪委)。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