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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经济开发区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2008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简章 | ||
发布人:glb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9日 阅读次数:530 | ||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湖委办[2006]18号)等文件精神,湖州经济开发区和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2008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人员75名(其中湖州经济开发区56名,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1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吴兴区生源或吴兴区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农村和社区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对于省级优秀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经考核后可免试;对于党员毕业生、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可加5-7分(符合其中一项的加5分,二项加6分,三项加7分,按百分制计入笔试成绩)。中小学教师报名须征得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 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就近就地分配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由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按确定的聘用人员统一调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3日 上午8:30—下午16:00; 报名地点:湖州市人才市场二楼(湖州市友谊新村6幢); 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迁出户口簿(吴兴区生源) 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免试或加分情形的,提供相关证明;同时还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考务费40元。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核减免试对象名额)之比达到2:1开考,不满2:1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4月17日上午8:30—下午4: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湖州市人才市场二楼(湖州市友谊新村6幢) 2、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等); 时间地点:4月20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按招考人数(扣除免试对象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轮。 笔试(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分别计入总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考核 符合条件的对象由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包括免试对象),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考核(包括免试对象)。 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笔试(含加分)、面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州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五、分配、管理 1、分配。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就近就地分配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由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按确定的聘用人员统一调配。 2、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由所在乡(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首次签订实行3个月试用期。在合同期内其人事档案等统一由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所在的村或社区。 3、工作岗位和职务。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原则上安排助理职务。 4、待遇保障。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工资按照大专生每月不低于1000元,本科生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执行。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有关政策 1、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后备干部选拔、公务员、研究生招考等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报考市、县(区)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镇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 3、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另行就业的,只要工作情况许可,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终止合同人员可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七、招聘咨询 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2104743,2115407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2159922,2159901 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湖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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